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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楚雄市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20名工作人员公告

tsport2 2023/12/6 9:25:54 2893 0

楚雄市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产投集团公司)于2022年4月改组成立,注册资本金30亿元,性质为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定位为产业发展型市属国有企业,业务范围涵盖农业、林业、水务、教育、体育、文旅、医疗、大健康、商贸、科技、殡葬、矿产资源、新能源等。集团公司内设7个部门,下辖9家二级子公司,16家三级子公司,共有职工386人。市产投集团公司自改组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国有企业改革为主线,持续抓实党的建设、项目建设、经营发展、投融资等工作,已发展成为有资产、主营业务、现金流、投融资能力的集团公司。
目前因市产投集团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委托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州人才发展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注重实绩的标准,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双向选择、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市产投集团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楚雄市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较强的协调能力,遵守纪律,有团队合作意识和爱岗敬业精神;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符合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罚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受处分期间或期限未满的人员;
4.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7.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的具体条件
1.户籍认定。应聘人员身份证号码前4位是5323的;应聘人员身份证号码前4位不是5323,但持有本人楚雄州户籍证明的。
2.年龄认定。45周岁及以下指1978年11月1日(含1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
3.学历认定。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查询到学籍信息。
4.应聘人员按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填写专业。留学回国人员按教育部学历认证材料所载专业报考。
5.工作经历认定。根据社保缴纳证明或工作证明的工作年限计算。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职业(执业)资格等条件。
四、报名
市产投集团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一)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可将相关报名材料PDF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文件名为:应聘岗位+姓名)方式报送至指定邮箱(job@chuxionghr.com),或以现场提交方式报送至指定地点(楚雄市阳光大道283号第二公务中心办公区1幢1楼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办事大厅),每人仅限报1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8日8:00至12月14日18:0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2月8日8:00至12月15日18:00。
(三)报名提交材料
1.自行下载附件2、附件3,并如实填写内容;
2.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以及能反映个人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的证明材料等;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
(四)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实行人工审核。资格初审不对信息真实性验证,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报名后超过36小时未审核的应聘人员,可直接与州人才发展公司联系,有意报名的人员根据报名时间及资格初审时间安排,及时报考。
2.请应聘人员特别注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修改,请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仔细核对填写信息,确保提交的信息准确无误。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招聘条件的最终认定结果,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的条件,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五)报名费用
1.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合格后,须于2023年12月16日24:00前完成缴费,应聘人员每人缴纳考务费50元,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放弃笔试考试及后续程序的,一律不予退费。考务费缴纳到指定银行账户。
银行账号:134090526423
账户名称: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州西路支行
2.缴纳费用时必须备注应聘人员“姓名+应聘岗位”。如因不备注应聘人员“姓名+应聘岗位”造成无法甄别应聘人员是否已缴费,导致报名不成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六)准考证领取
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七)招聘计划取消
每个岗位的缴费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等于或高于2:1方能开考,低于2:1的,调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岗位。因取消招聘的应聘人员退还报名费(无息)。招聘计划调减公告在“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经历业绩测评
(一)测评组织。由州人才发展公司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的经历业绩做出客观公正的测评。测评采取回避制度。
(二)测评方式。依据评价指标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
(三)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
分值(分)
测评得分(分)
备注
教育经历
(10分)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0
学历以毕业证书为准
(就高加分)
本科
8
大专
5
工作经历
(40分)
在楚雄市属国有企业相关岗位工作累计满3年及以上的
40
以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证明为准
年度考核
(30分)
在楚雄市属国有企业2020年至2022年每1个考核年度为优秀的按15分计算累计加分,上限30分
30
以工作单位提供年度考核结果证明为准
工作中受到表彰或奖励
(20分)
受州级党委政府表彰的
20
以个人提供的表彰材料为准
(就高加分)
受市、县级党委政府表彰的
10
经历业绩测评得分

六、笔试
(一)笔试形式: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
(二)笔试科目:根据岗位所属类别所设笔试考察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Ⅰ卷、Ⅱ卷、Ⅲ卷、Ⅳ卷、Ⅴ卷),由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组成。
(三)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及掌握岗位相关知识的情况。考试不设定具体的考试命题范围。
(四)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
(五)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经历业绩测评得分×30%+笔试成绩×7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综合成绩公示。综合成绩通过“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仅接受参加笔试但笔试成绩为0或被标记为缺考、对违纪有异议的人员查疑,查疑结束后公布成绩。
七、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确定。根据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较高人员、持有岗位履行职责相关职业(执业)资格证人员、学历较高人员、相同学历下持有学位证人员的优先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二)资格复审地点和时间另行公告。通过“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告。
(三)资格复审内容
1.资格复审审核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凡不具备招聘岗位条件中的任何一项条件及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即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的主要证件: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交无人事劳动关系纠纷的书面承诺,如考察阶段发现应聘人员原工作、协议、合同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终止合同或存在劳动人事纠纷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八、考察
由州人才发展公司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并再次核实是否符合招聘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不合格者、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均不予聘用。
九、体检
(一)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必须是考察合格人员)。
(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普通公务员体检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中依据标准可明确认定属于规定不能聘用的情形的,直接确定为体检不合格人员;若出现的问题不能直接认定,可就该项目再复检一次,复检即为终检。
(三)体检由州人才发展公司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和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十、拟聘用人员确定
根据岗位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资格复审、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通过“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产投集团公司(或下属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十二、递补
应聘人员资格复审、考察及体检等环节有不合格、逾期未参加、提交书面申请放弃的岗位,可按照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三、薪酬待遇
(一)薪酬待遇:根据市产投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薪酬管理办法施行。
(二)其他福利待遇:按市产投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规定执行。
十四、招聘纪律
(一)州人才发展公司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组织及实施。
(二)招聘工作接受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局纪检监察组和市国资委及社会群众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报考和聘用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和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四)应聘人员如与州人才发展公司、市产投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职工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填写报名信息时须说明,市产投集团公司及州人才发展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在组织招聘工作时安排回避。如故意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人员考试或聘用资格;被聘用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关系。
十五、其他事项
(一)请应聘人员关注“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如招聘计划调减、成绩公示等普遍应聘人员应当知晓的事项将在上述微信公众号公告,所有事项凡在微信公众号公告即视为应聘人员已经知晓。
(二)应聘人员未按公告或通知要求参加考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聘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应聘人员要确保报名填写联系电话畅通,因所填写联系电话不能取得联系视为应聘人员已知晓所通知事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六)应聘人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楚雄市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8-3117323(州人才发展公司)
监督电话:0878-3123656(楚雄市国资委)
0878-6010979(市产投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楚雄市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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